7月1日,记者从周至县蓝天救援队了解到,6月30日下午,田峪河峪口附近两名儿童下河游泳时,一名儿童不幸溺水身亡。随着暑假来临,此次溺水事故也再次给中小学生敲响安全警钟。
记者了解,此次儿童溺水事故发生在当日下午2时许,两名儿童在下水游泳时,其中一人出现溺水情况。当地派出所及应急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赶往现场救援。
7月1日零时,周至县蓝天救援队接到周至县应急局协助请求后立即集合多名队员,携带装备赶往事发区域。凌晨3时许,救援队员发现溺水儿童,距蕞初落水点下游约80米。凌晨5时许,溺水儿童被打捞上岸,已无生命体征。
这些提醒必须告诉孩子
■ 牢记防溺水措施“六不准”
在溺水者当中,有的是不会游泳的人,也有的是一些会游泳、水性好的人。切勿以为自己会游泳在水中就很安全!家长们要让孩子牢记防溺水措施“六不准”。
1.不准私自下水游泳;2.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;3.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;4.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;5.不准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;6.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。
■ 遇见有人溺水这样做
盲目徒手救助溺水者是非常危险的行为,理论看似简单但实际操作却非常复杂,要考虑水流、自己的体力、救助的距离、暗流等等因素,每年都有徒手救助而导致溺水者、救生员同时丧生的事故!
如果遇见有人溺水,记住以下几点:
1.如果发现有人溺水,首先要大声呼救,叫更多的人来帮忙。
2.发现溺水者后,可充分利用现场器材,如绳、竿、木板、救生圈等救人,也可以将衣服连在一起当作绳索。
3.需要下水救溺水者的时候,一定要大声告诉他,不要惊慌,有人在救你。
4.下水救人时,不要从正面接近,防止被溺水者抓、抱。若被抱住,应放手自沉,溺水者便会放开。救人者应绕到溺水者的背后或潜入水下,从其左腋下绕过胸部,然后握其右手,以仰游姿势将其拖向岸边。
5.施救者若不熟悉水性或不了解现场水情,不应轻易下水,应呼救或报警。未成年人不宜下水救人。
文章内容来源人民网